海南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11-27 17:56 来源: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打印

海南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实录

(2025年11月27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副处长王烨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我们聚焦海南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有关政策,这个政策大家的关注度都非常高。为了让大家更详细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高明先生,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信息管理处处长吴勇先生,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贷款管理处负责人李丹女士。

首先,请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周高明先生作主发布,向大家介绍商转公贷款政策相关情况。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高明:

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给予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各位介绍我局关于实施商转公贷款政策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决策部署,聚焦政策的社会效应和民生效益,积极出台贷款购房“一件事”、二手房“带抵过户”贷款、调降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优化租房提取、提高贷款额度等一系列住房消费和民生保障政策制度,更好惠民生、促消费、稳市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支持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增进住房民生福祉的积极作用。

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即将进入封关运作阶段,我们适时调整商转公贷款政策,让政策红利更大范围惠及商业贷款职工,不仅减轻了千家万户的房贷压力,将原本利率较高的商业住房贷款置换成利率更低的公积金贷款,显著降低存量房贷成本,为贷款职工家庭腾出更多资金用于日常生活开销,也为封关运作营造更具活力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安居,让更多人才安心投身自贸港建设,进一步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局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风险及资金流动性状况,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开展商转公贷款政策改革研究工作。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海南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本次商转公贷款政策调整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突出变化:一是新增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在原有“自筹结清”办理方式的基础上,增加“带押直转”模式,改变现行商转公贷款“先还后贷”的办理方式,借款人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贷还贷”,直接完成贷款的置换。二是拓宽了商转公贷款支持范围。将原有商转公贷款仅支持新建商品住房,拓宽至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保障性住房等购房类型,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群体,满足多样化贷款需求,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王烨:

谢谢周高明先生详实的介绍。下面进入答记者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名称。现在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

答记者问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我想请问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方式是怎样的?另外商转公贷款办理有哪些条件?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贷款管理处负责人李丹: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关于第一个问题,本次政策调整后,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带押直转”方式,二是“自筹结清”方式。“带押直转”方式是指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办理对应房产第二顺位抵押登记,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到原商贷银行指定账户,专项用于结清原商贷。“自筹结清”方式是指商转公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须先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注销原商贷房产抵押登记,再重新办理公积金贷款对应房产抵押登记,贷款资金划转到借款人个人账户。

关于第二个问题,申请商转公贷款主要有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应符合本省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贷款基本条件。(二)借款人原商贷已还款12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含)连续正常还款,无贷款逾期记录。(三)借款人原商贷所购住房在本省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权属明晰。除向原商贷银行设定抵押外,未设定其他抵押、居住权登记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四)借款人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全部结清原商贷余额。

借款人申请“带押直转”办理商转公贷款时,还需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

(一)主借人在本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含)以上;(二)借款人原商贷所购住房是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本省唯一住房或在全国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中国房产报记者:

能否请发布人介绍一下我省出台商转公贷款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周高明: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本次出台的商转公贷款管理办法是结合实际对原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目的:一是减轻贷款职工筹措偿还原商贷资金的困难。通过商转公贷款“带押直转”方式办理的,借款人无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贷,节省了贷款业务转贷费用和解决了资金筹措困难,贷款办理门槛大大降低。二是扩大政策受用群体。将商转公政策支持范围由单一新建商品住房拓宽至涵盖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保障性住房等购房群体。三是降低贷款职工利息负担。商转公贷款能够帮助借款人节省贷款还款利息,有效提升职工的购买力,释放其消费潜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本次商转公贷款政策调整实施后将切实帮助借款人减轻贷款利息负担,能更好满足缴存人政策诉求。在进一步降低业务办理门槛,提升业务办理便利性的同时,更大规模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红利,对促进住房领域消费、保障住房民生起到积极作用。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新闻联播记者:

如何提高商转公贷款的审批效率,提升办事职工的体验感?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信息管理处处长吴勇: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提高商转公贷款办理效率和体验,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化系统建设,将商转公贷款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模式,深化与各有关单位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商转公贷款全流程线上办理。二是优化业务流程,在申请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环节,借款人既可线下向银行申请办理,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系统线上办理,不必在银行和住房公积金受理窗口间来回跑动。三是强化保障措施,统一业务办理标准和规范,落实商转公贷款跟踪督办机制,用好12345热线、领导干部政务服务窗口坐班等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业务办理问题,有效管控贷款办理时效,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

能否介绍一下商转公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是怎样的?

李丹: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1)关于商转公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按我省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基准额度执行。即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含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10万元;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商转公贷款额度不上浮,单笔具体可贷额度根据公积金贷款计算规则核定。(2)关于商转公贷款期限。不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长规定期限30年,同时不超过原商贷剩余贷款期限和不动产权证书上载明的用地使用权剩余年限。(3)关于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海南日报记者:

实施商转公贷款需要大量资金,如何解决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问题?

周高明:

实施商转公贷款新政策后扩大了贷款资金需求,带来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大,为切实保障资金需求和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我们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动态监控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优先用好现有结余资金,灵活用好贴息贷款融资工具,切实保障商转公贷款资金需求。二是建立商转公贷款与个贷率联动机制,根据个贷率情况实行按月限额和贷款轮候,保障商转公贷款正常办理秩序,防范商转公贷款集中申办的资金流动性安全。当个贷率达到95%时启动按月限额和轮候机制,每月受理限额为5亿元。当综合个贷率(含贴息贷款)达到110%时,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三是贷款轮候机制公开透明,若触发贷款轮候机制,新增商转公贷款按顺序申请,轮候申请顺序号由我局通过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可通过“海易办”APP查询轮候顺序情况。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王烨:

谢谢周高明先生的解答。各位记者朋友还有问题吗?如果没有,本场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发布会后各位记者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请与我们省新闻办联系,也请大家关注“海南发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海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平台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我们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够持续关心关注我省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政策的成效,加大宣传和报道力度,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再次感谢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3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积极参与。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