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办法,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自贸港“向数图强”再添制度支撑

发布时间:2025-12-23 21:34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打印

日前,《海南省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办法》(下称《办法》)以省政府令形式公布,这是海南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向数图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标志着海南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迈入了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新阶段。12月23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进行详细解读。

发布会现场。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马一鸣 摄

聚焦需求与问题 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霁锋介绍了《办法》的起草背景和过程。近年来,海南省围绕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力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持续健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度体系,制定出台10余项法规制度,有效提升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此外,还构建了全省统一高效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实现政务数据全省一盘棋归集治理;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服务门户和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实行政务数据目录“一本账”管理。有效支撑重点行业领域场景应用,保障封关运作、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3400多个场景落地。创建全国首个“政府+企业”双轮驱动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海南数据产品超市,形成“数据产品化”为核心的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破解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应用创新等存在的“不敢”“不愿”“不会”等体制机制性问题,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发展中心,起草了《海南省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办法》。

明确路径与保障 四个方面“突出”主要内容与特点

《办法》共九章五十三条,规定了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的管理体制、部门责任和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工作时限,是全国率先贯彻落实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体系,覆盖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全流程的省政府规章。旨在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向数图强”提供关键制度支撑和有力法治保障。

主要内容和特点体现为四个方面。

突出场景牵引,树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新导向。围绕支撑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定期收集梳理公共数据开放需求和应用场景需求清单,优先将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营商环境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公共数据列入开放正面清单,梳理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并定期发布和复用推广;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建设和拓展数据应用场景。通过“政府+市场”双轮驱动场景培育和开放,牵引公共数据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升,释放市场创新活力。

突出问题驱动,构建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新体系。针对数据资源底数不清、协调机制不明确、数据质量不一等问题,通过地方立法细化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固化我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和经验做法。规定公共数据实行统一目录管理、动态更新。明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建立负面清单联审机制。数据共享答复时间“2+5”天,效率全国领先。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供需对接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要求建立公共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数据质量的监测和评估,保证数据的及时、完整、准确。

突出用数活力,激发数据资源应用创新新动能。《办法》专门设立“公共数据资源应用创新”一章,提出多项具有创新和引领意义的内容。支持探索建立社会数据和公共数据联动机制,促进社会数据和公共数据融合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种业、深海、航天、绿色、数字等领域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推进数据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支持建设企业、行业、城市等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建设个人、跨境可信数据空间。推动构建公共数据高质量数据集,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应用,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充分考虑数据领域未知变量,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出现偏差失误的,符合特定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理处分或者免予追责,鼓励担当作为、先行先试,营造良好开发利用环境。

突出安全管理,筑牢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数据安全新屏障。将安全贯穿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协同监管机制,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数据安全。

创新市场化机制 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制度设计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鹏介绍了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制度设计的整体考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制度是在保障公共利益、公民权益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规范的市场化机制,将公共数据资源转化为可开发利用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让公共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有利于真正释放其要素价值,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是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具体举措和重要制度成果,它创新性地应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在保留公共数据资源国家持有权的前提下,将数据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授权运营机构。

《办法》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列为专章进行规范,充分体现了授权运营作为数据开发利用方式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创新性。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作为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建立全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加强对全省授权运营工作的监督管理,在制度设计上主要体现为“三个明确”。

首先,明确了授权运营活动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边界。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履行数据安全管理责任,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资源直接进入市场,以公平竞争方式选择运营机构,与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

运营机构依法依规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授权范围内已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再开发,应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数据加工、处理、运营、服务等环节数据安全风险。数据提供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供数”,数据在纳入授权运营之前、授权运营过程中场景审核等两个关键节点参与审核,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其他经营主体可以对运营机构提供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进行再开发。通过划分清晰以上各类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边界,可以切实打消各方面顾虑,共同合作推动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

明确了授权运营的模式。考虑到信息化项目全省统建,公共数据资源全省统一汇聚是我省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最大特点和最大优势,采用“整体授权为主、特定领域授权为辅”的授权运营模式,即近期采取整体授权给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进行开发运营,待条件成熟后针对特定领域、特定区域启动“特定领域授权”,引入更多运营机构,共同繁荣数据市场,这一安排也是统筹兼顾了当前基础条件和未来发展空间。

明确了授权运营闭环管理体系。《办法》还对公共数据资源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界定、运营机构条件设置、授权运营协议规范、运营场景合规审核、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实施、强化安全保障管理等重要环节进行明确,系统构建公共资源授权运营闭环管理体系。

让千亿数据“活”起来 海南交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成绩单”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成员,省大数据发展中心党委常务副书记、主任王岩介绍了全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实施情况。

王岩表示,海南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深入贯彻党中央“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始终把数据开发利用工作融入自贸港建设大局。特别是去年9月,国家出台《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后,中心紧密围绕海南省委、省政府“向数图强”的发展要求,从公共数据资源的集聚、共享、开放、授权运营四个方面积极推进开发利用工作。

公共数据资源集聚方面,从数据数量上看,目前海南省数据中台已归集库表11.5万张,涵盖字段207万个,数据总量突破千亿条,形成规模化的数据资源池;从数据种类上看,高标准建成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信用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等5大基础库,数据覆盖面持续拓展、质量稳步提升;从数据应用上看,精准打造了封关运作、应急管理、宏观经济发展等重点场景,推动数据赋能海南自贸港的高质量发展。

政务数据共享方面,主体是政务部门,依据的法规是今年国务院出台的《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目前,海南省已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服务门户,累计提供48.5万个数据项,接口调用超33亿次,库表交换1365亿条。通过政务数据的共享,政务部门之间使用和交换数据更加便捷和高效。值得一提的是,在服务通关便利化方面,海南通过整合海关的高级认证评价、纳税信用等级等7.7亿条核心数据,建成了通关信用数据库,对全省300多万家市场主体,实施精准信用分类管理,大幅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方面,海南将政府可公开数据,面向企业和个人直接提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已建成了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以民生相关、社会急需为原则,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持续完善开放目录,拓展开放维度。目前,开放平台已发布目录3.6万条,开放数据集400个、接口3.9万个,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海南省在全国开放数林指数排名连续四年跻身前十。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方面,海南将价值密度高、具有一定敏感性、无法直接开放的数据,通过遴选授权给符合资质的运营机构,进行市场化开发。去年10月,国家数据局出台《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为海南省公共数据市场化运营,提供了操作指南与制度保障。海南自2020年起借助国家试点契机先行先试,打造了“海南省数据产品超市”品牌,构建一站式数据流通服务体系。如今平台上架数据产品超过2600款,入驻企业2100余家,成功在8个省份落地分平台,让“海南经验”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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