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十六场)——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专场
发布时间:2026-02-06 19:54 来源: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打印
“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第五十六场)
——海南自由贸易港
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
“零关税”政策专场
实录
(2026年2月6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新闻发言人廖宝祺: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是“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五十六个专场,我们来关注和聚焦昨天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
该政策自昨天公布之日起实施。它的出台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购物需求,让海南自贸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岛内居民,将切实提升岛内居民的获得感,助力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为了帮助大家更好、更全面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廖增梁先生,海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周正先生,海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维先生,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政委林雄先生,海口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新闻发言人曹鸣先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周文军先生。请他们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正先生作介绍。

海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周正: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海南财政工作和自贸港税制改革的关心和支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昨天,也就是2026年2月5日,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这是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启动全岛封关以来,国家部委针对海南自贸港出台的首项增量税收政策,也是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政策制度设计,在民生领域的核心举措。接下来,我从以下3个方面向大家作介绍,分别是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政策内容和主要特点。
第一,关于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
我们都知道,“零关税”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国家部委陆续发布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3张“零关税”清单,去年封关运作时,又出台实施货物流通税收政策和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目前“零关税”水平大幅提升至74%左右,自贸港对外开放的范围和水平显著提高,但上述“零关税”政策主要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
在这样的背景下,财政部等国家部委坚持既惠民生也防风险、稳妥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研究并制定出台了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构建起更为完整的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体系。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降低居民生活成本,满足群众多元化购物需求,让自贸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岛内居民。
第二,关于政策的主要内容
根据政策文件,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内容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6个方面:
一是免税政策精准发力,“三税全免”直达民生。政策明确,岛内居民在免税额度和清单范围内购买进境商品,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从进口环节来看,大约可以免除20%左右的税收成本。这一“三税全免”的优惠力度,直接免除了进口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全部税收成本,让岛内居民能够以更实惠的价格购买到优质进口商品,真正实现“在家门口享免税”。
二是享惠主体全面覆盖,彰显“开放包容”姿态。政策明确,岛内居民是指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也就是3类人员、4种证件。这一规定,既可以让海南本土居民享受政策红利,也可以让新落户人才、长期就业创业者等“新海南人”安心扎根,还体现了对国际人才的开放包容,让更多自贸港建设者都能共享政策红利。
三是免税额度设置合理,兼顾便利与规范。政策明确,每人每年免税购买金额累加不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也就是设置了1万元的免税购物额度。这一额度是基于岛内城乡居民日用消费品年均支出,特别是分析岛内居民进口商品需求的基础上,经过多方调研论证确定的。1万元看似不多,但政策既不限制岛内居民的年龄,也不限购物次数,对一个三口之家来说,一年的家庭免税购物额度就有3万元,基本上可以覆盖家庭全年购买进口日用消费品的高频消费需求,保障政策的普惠性。
四是商品清单聚焦刚需,贴合岛民生活场景。政策明确,“零关税”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政策文件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境商品清单》紧紧围绕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重点将购买频次高、价值适中、易损耗的商品纳入范围,共计202项商品,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这些都是岛内居民日常消费的刚需品类。此外,政策明确商品清单将动态调整,未来可望纳入更多的商品,政策红利将持续释放。
五是经营管理规范有序,筑牢政策落地基础。政策明确了经营主体审批、经营场所设立等事项的基本规定,为保障政策平稳落地、规范运行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六是风险防控措施有力,政策环境“安全可控”。政策明确了日用消费品为个人使用最终商品,不得再次销售。同时明确了反走私综合治理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健全诚信监管体系、深化综合治理,确保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释放红利。
第三,关于政策的主要特点
总的来看,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特点可以用三个“拓展”来概括。一是拓展了自贸港“零关税”的商品范围,由以往侧重生产资料拓展到岛内居民日常消费,把高频刚需日用品纳入“零关税”清单,构建起“生产端”与“生活端”的政策闭环。二是拓展了自贸港“零关税”的享惠主体范围,由以往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拓展到更广泛的岛内居民群体,实现政策导向从产业赋能向民生普惠的深度转型,让自贸港发展成果直接转化为老百姓的获得感。三是拓展了免税消费的场景范围,相较于以往离岛免税、进出境免税等,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将免税消费的适用场景从旅游出行等特定场景,拓展至岛内居民的日常购物场景,充分彰显自贸港政策的民生导向。
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于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目前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正加紧推进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开业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廖宝祺:
谢谢周正先生的介绍。接下来,请省商务厅副厅长陆维先生作介绍。

海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陆维: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为落实好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在各部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省研究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12月中旬向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都认真研究吸纳。2月5日,国家部委印发了政策文件,我省同步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公布了《管理办法》,保障了国家政策出台后能够第一时间实施。目前,我省正在按照《管理办法》快速推进经营资格许可及免税店设立等工作。下面,我就以下两方面的情况向各位作介绍。
第一个方面是关于经营资格许可的情况。
2月5日,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申请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的公告》,明确了申请经营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主要考虑:一是为体现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特征,“零关税”日用消费品经营资格不限制企业类型,允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参与。二是考虑到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应符合一定的监管要求,需要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参与经营,才能更好服务岛内居民享受政策红利,因此我们从经营年限、经营面积、经营业绩等方面合理设置条件,同时要求企业应具备稳定的“零关税”进境商品采购渠道,保障商品供应。三是为保障企业诚信、合规经营,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章程和健全的财务、溯源、数据安全、内部审计、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经营信用。
第二个方面是关于免税店的布局与设立情况。
开设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内地没有先例可循,在规划布局方面,我省遵循“稳妥有序、风险可控”的原则,采取“分批实施、逐步推开”的策略推进,计划在海口、三亚、儋州3个地级市率先开设日用消费品免税店。
3个市县政府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消费习惯、商业基础及交通便利性等因素,根据《管理办法》提报了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布局规划。首批共开设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具体布局为:在海口市国贸商圈、城西商圈、西海岸商圈各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三亚市中央商务区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儋州市夏日广场商圈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根据规划布局,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拟定于2月11日,南方小年当天开业,让岛内居民在春节前就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及时总结评估,逐步扩大范围。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
廖宝祺:
谢谢陆维先生的介绍。接下来,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提问前请记者先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下面开始举手提问。
答记者问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改革网记者:
请问,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出台,对于海南自贸港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
中共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廖增梁: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2026年春节即将到来的喜庆时刻,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这一重要制度安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首先,这是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高标准建设自贸港的具体实践。《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此次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清单的正式出台,实现了岛内居民免税购买进境日用消费品“从0到1”“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既是对《总体方案》的贯彻落实,也是锚定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目标,推动政策落地生根的具体举措。
第二,这是持续推动完善升级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巩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成效的生动见证。大家知道,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在全岛封关短短不到2个月的关键节点,中央部委再次出台这一重磅民生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持续关注和强力支持。当前,海南正全力构建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这一政策的出台,既是增量政策的重要落地,也为存量政策的迭代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进一步丰富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制度体系内涵,推动“零关税”政策从产业领域向民生领域延伸,让政策体系更具完整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海南自贸港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第三,这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岛内居民获得感幸福感的实际行动。在海南自贸港建设进程中,我们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此次出台的“零关税”政策,精准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清单涵盖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各类日用消费品,将一定程度降低岛内居民购买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成本,让海南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以更实惠的价格、更便捷的方式购买到更优质的进口商品,真真正正享受到海南自贸港政策释放的红利,切切实实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重要门户这一战略目标,持续完善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推出更多惠企利民的增量政策,迭代升级存量政策,推动政策红利持续惠及更多群众、更多市场主体,不断提升岛内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奋力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再上新台阶。
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出台后,岛内居民对哪些消费品可以免税特别关注。可否对日用消费品的免税商品品类作一下详细介绍?
周正:
谢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说,政策出台之后免税商品的数量以及具体的品类都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就像我刚才介绍的,“零关税”进境商品清单共202项商品,清单的制定坚持民生导向、需求导向,重点以岛内居民购物频次高、价值适中、易损耗的快消品为主,覆盖了岛内居民吃、穿、用等日常生活中的主要消费场景。
比如,清单商品中有100多项食品,充分考虑了岛内居民的多元化饮食需求,涵盖水产品、乳制品、水果、饮料、可可食品等多个品类,其中包括大家十分喜欢、时常去购买的榴莲、车厘子、巧克力、奶酪等进口商品。又如,母婴用品方面,婴幼儿配方奶粉、纸尿裤、童车、玩具、婴儿服饰等,可以满足婴幼儿的多种消费需求。此外,清单当中还涉及到洗发水、口腔清洁剂、香薰蜡烛、香皂等日化用品,以及餐具、厨房用具、卷发器、卫生用品等家居百货,应该说,覆盖了岛内居民日常护理的多个场景,助力提升居家生活品质。
总的来看,“零关税”进境商品清单充分适配“高频消费”的应用场景,都是岛内居民“用得上、离不开、常购买”的品类。
大家可能也会觉得现有202项商品不算太多,我想借此机会作个回应,这正是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体系起步稳健、循序渐进的具体体现。海南自贸港政策无先例可循,是一个改革创新的过程,自贸港新政策的出台,通常都要经历从“试点起步”到“滚动升级”的过程。比如,大家熟悉的离岛免税政策,2011年刚出台时仅涉及18类商品,后经多次升级优化,拓展至如今的47类商品。又比如,封关运作前自贸港3张“零关税”清单,最早出台的是2020年发布的原辅料清单,当时只有169项商品,如今封关运作之后,已经转为负面清单管理,“零关税”商品已大幅提升到6600多项。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出台是一项新政策从无到有的重要突破。政策实施初期,为兼顾政策力度与监管实际,优先纳入了日常生活需求较为集中的202项商品。未来政策实施过程中,结合政策执行情况与岛内居民购物需求,免税商品清单还将动态调整、逐步优化,更好满足岛内居民日益多元化、品质化的日常生活购物需求。
谢谢!

商务部国际商报记者:
岛内居民非常关注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的开业情况。请问在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开业期间,海南省商务部门采取哪些保障措施,让岛内居民更好地享受该政策红利?
陆维: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前面介绍的时候,我有提到,在海口、三亚、儋州3个地级市开设的5家日用消费免税店,拟定于2月11日南方小年开业。为让岛内居民在开业期间能更好享受到政策红利与便利,我们将从5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加强宣传,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发布购物指南,提升岛内居民对政策的知晓度,让老百姓明明白白购物。二是提升服务水平,督促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员工培训,做好现场政策解答及购物引导,服务百姓需求。三是优化产品供给,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开业临近春节,我们将结合春节消费特点,加大节日特色商品的供给力度,努力满足居民多样化、品质化的购物需求,组织免税店推出节日爆款商品。四是做好开业促销,开业期间政府将送上一份新春礼包,发放日用消费品免税消费券,让大家买得实惠,买得称心、放心。五是强化综合保障,相关市县政府已制定开业保障预案,做好交通疏导等方面的工作,全力营造舒心、便利的购物环境。
总之,我们将全力保障开业初期运营顺畅,让消费者放心购物,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此项免税政策与离岛免税等其他免税政策不同,岛内居民可以随用随买,因此希望广大消费者按需理性购物。
谢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财消息记者:
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明确享惠对象是岛内居民,请问具体包括哪些人群?
周正: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这也是政策内容中的一个关键点。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是一项实实在在惠及海南老百姓的重要举措,根据政策规定,岛内居民包括以下3类持有4种证件的人群:
第一类,是持有海南省身份证的中国公民,主要是指户口在海南的本地居民,凭身份证就可以在日用消费品免税店购物,方便本地居民在家门口享受政策福利。
第二类,是持有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主要是指在海南稳定就业或长期生活的“新海南人”,凭居住证或社保卡,可以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免税购物待遇。在此,我们也呼吁那些在海南工作生活、符合条件,但还没有申领海南居住证或者社保卡的朋友,请大家抓紧去办理,以便及时享惠。
第三类,是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主要是指在海南省合法工作生活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居民等,凭居留证件也可去日用消费品免税店购物。这体现海南自贸港“人员往来自由便利”的建设目标,将政策红利延伸至在琼创业就业、旅居生活的境外人员。
总的来看,岛内居民的界定,既覆盖了本地居民,又兼顾了来自全国各地乃至海外的各类人士,充分体现了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普惠性和包容性,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在海南工作生活的人们。
在此,大家可能也会提出一个疑问:为什么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享惠主体限定为岛内居民?我想也在此回应一下。第一,从顶层设计来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制度设计原则,并按这个原则明确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第二,从政策导向来看,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设计是紧紧围绕高标准建设自贸港这一目标来进行的,比如说,大家所熟悉的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它就要求企业须注册在自贸港同时要符合实质性运营的要求。类似的,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作为一项降低日常生活成本、满足日常消费需求的税收政策,它也相应地要求享惠主体为岛内居民,从而为扎根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各类人员提供更优惠的、更便利的生活服务保障。
与此同时,来自内地的游客,仍然可以继续享受旨在促进旅游消费的离岛免税政策。因此,自贸港的免税政策具有针对性,体系是完整的,既照顾了岛内居民的日常需求,也满足了来琼游客的购物需要。
谢谢!

上海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另外,中国公民如何在海南申领居住证?

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政委林雄:
感谢您的提问。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是中央赋予海南岛内居民的一项重大政策红利,目的是进一步扩大开放,让全体岛民共享自贸港发展成果。大家都很关注走私风险,“零关税”日用消费品与含税商品之间的价差客观存在,可能会有不法分子组织利用岛民购买资格和额度,购买“零关税”日用消费品“二次销售”牟利。
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是全体岛民的共同福利,每一位岛内居民既是受益者,也应当是守护者。“零关税”日用消费品走私风险防控工作,靠的就是全体岛内居民。大家都珍惜爱护这个政策,不去代购牟利,就不会产生走私风险。在此,我们向大家发出三点倡议:
一是争做共享政策的“明白人”。请大家通过官方权威渠道,了解政策实施细则和法律边界,时刻牢记“零关税”日用消费品属于消费者个人消费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再次销售。
二是争做政策执行的“维护者”。大家要从自身做起,擦亮眼睛,不参与、不协助任何代购牟利活动,购物要认准免税店,不买来路不明的“零关税”日用消费品。
三是争做风险防控的“监督员”。我们欢迎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走私行为,如发现相关走私犯罪线索,可拨打海南省打私办举报电话0898-66703110、18876600110和海口海关缉私局电话0898-66213566进行举报。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奖励。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部署由省打私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已经构建起“打、防、管、控、宣”一体化的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对“零关税”日用消费品的销售、流通、寄递等全过程实现“无感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还有溯源码等先进技术加持,能够精准高效识别、打击走私活动。我们将继续深化“远离走私”主题宣传活动,系统开展政策宣介和打击“套代购”走私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岛内居民反走私意识,构建全民参与的反走私格局。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信心、有能力防范化解走私风险,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有序运行,让自贸港建设成果惠及全体岛内居民。
下面我再对中国公民如何在海南申领居住证作个介绍,外省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海南居住半年以上并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合法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海南本岛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且派出所配置制证设备的,可当场制证办结,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审核的,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制证办结。
我就先回答这些。谢谢。

海南日报记者:
此次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实施离不开税务部门的征管服务支撑。请问税务部门采取哪些针对性措施确保政策及时有效落地?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周文军:
感谢您的提问,为确保政策顺利落地,税务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扎实推进: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与财政、商务、海关等部门一起,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向经营主体、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宣传政策和相关管理办法,积极回应各方对相关政策内容的关切。
二是积极参与相关审核。按照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设立免税店相关事项进行审核,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实施。
三是优化纳税服务。重点指导经营主体对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进行分开核算、准确归集,全力确保其懂政策、会核算,规范享受政策。
四是落实相关监管措施。按照政策规定,依托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规范经营主体管理,确保征收工作准确、规范、高效,切实履行国家赋予的征管职责。
五是及时处理疑难问题。及时跟踪收集政策实施中反馈的疑难问题,联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处理。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高质量征管、高水平服务为抓手,全力以赴抓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有效落地。
谢谢大家!

三沙卫视记者:
请问海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服务保障措施和监管手段,以保障本次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更好落地实施,同时进一步防范风险?

海口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新闻发言人曹鸣: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为保障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平稳落地,海关从完善制度建设、优化监管模式、做好服务保障等多方面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策平稳有序落地。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海关总署已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明确了场所设置、商品管理等核心要求。同时,海口海关积极协助省内主管厅局出台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等管理规定,并同步细化内部监管操作规程,为政策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优化监管模式。目前,海口海关已经构建了以信息化系统为支撑的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完成了日用消费品海关监管系统,对日用消费品从进口到销售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同时,我们将实施“系统监控+实地核查”双重管理方式,来强化仓储物流监管;在销售环节,将综合运用多种信息化技术实现购物资格、免税额度等自动合规管控,努力实现监管效率与消费便利双提升。此外,我们构建了监测预警模型,并开展了风险防控演练,切实提升海关整体监管效能与协同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做好服务保障。在前期对外开展政策宣讲的基础上,我们与省内相关部门建立起了常态化沟通机制,将对已确定经营资质的相关企业开展专门指导,帮助企业了解系统、场地等软硬件建设以及商品申报进口等管理要求,并全力支持加快免税店建设及免税商品进口,确保及时响应和解决企业诉求,营造稳定有序的政策实施环境。
目前,海关方面关于政策落地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就绪。下一步,将全力保障政策按计划时间节点平稳落地,并持续关注政策运行情况,动态优化监管服务举措,确保政策健康运行、惠及于民,让岛内居民切实享受到自贸港建设带来的政策红利。
谢谢大家!

香港商报记者:
“零关税”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作为海南自贸港一项全新的“零关税”政策,请问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与离岛免税政策有什么区别联系?如何体现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开放”的定位?
周正: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您所提的这个问题应该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因为离岛免税政策已经出台实施了十几年,然后我们现在又出台了另外一项和消费品免税相关的政策。大家都知道,全岛封关运作时,目前自贸港税制体系涉及了13+4,共17项税收政策,自贸港税制安排初步成型,并呈现稳定性、系统性、特殊性、渐进性4个显著特点。17项政策中,涉及关税10项,这10项关税政策中,又有7项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3项主要涉及个人消费,分别是离岛免税、消博会进口展品免税政策和博鳌乐城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这3项基本上都属于特定场景消费的政策,比如,离岛免税要求离岛或离境,消博会政策需要在消博会展会期间购买进口展品,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需要在乐城医疗先行区内才可适用。此次出台的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一方面,它是自贸港税收制度的新成果,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从17项拓展到18项。另一方面,这项政策也是针对个人消费,并且不再像刚才提及的3项政策所要求的特定场景这样一个前提条件,而是将特定场景的消费拓展到日常的购物消费,真正让国际优质日用品进入岛内居民的日常生活,让大家以更低的成本、更便捷的方式享受到自贸港税收制度的红利。
大家都比较关心离岛免税与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区别是什么?如果用两句话来概括就是,离岛免税政策是离岛旅客的“政策红利”,而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是岛内居民的“生活福利”。我分别从政策目标、享惠对象、适用条件、免税额度和商品品类等几项政策核心内容向大家介绍。
首先从政策目标来看,离岛免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为了促进吸引消费回流,支持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而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则是为了降低居民生活成本,让岛内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从享惠对象来看,离岛免税政策包括岛内居民在内的各类离岛或离境旅客,同时要求年龄满18周岁。而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是指刚才提到的3类持有4种证件的岛内居民,并且没有什么限制;从适用条件来看,离岛免税政策要求离岛或离境,而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没有这方面限制,将特定消费转变为日常消费,随用随买;从免税额度和商品品类来看,二者也有较明显的区别,离岛免税政策每人每年10万元,商品品类主要集中于中高档消费品,如高档化妆品、箱包、服装等,而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免税额度每人每年1万元,商品品类主要集中于日常所需的日用消费品。
以上是这两项政策的主要区别,又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共同构成了既吸引消费回流,又惠及本地民生的“零关税”政策体系。大家都关注到,去年11月,离岛免税政策进行了新一轮优化升级。其中一项重要升级,就是允许岛内居民一年内一次离岛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商品。这一项调整本身就是离岛免税政策在向日常消费场景递进延伸的过程,而此次出台的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与这样的递进延伸逻辑是一脉相承、一以贯之的。这项政策出台后,连同刚才提到的几项针对个人消费的政策,将会构筑起日用消费品“零关税”、离岛免税、消博会进口展品免税政策和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这4项政策统一的、多样化的日常消费政策体系,岛内居民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叠加适用这4项丰富的免税政策。
给大家举个例子,比如说,王先生、李太太以及他们的孩子是岛内的一个三口之家,那么在日用消费品免税店,他们可以随时随地地购买王先生喜欢的车厘子、李太太喜欢的洗发水,以及孩子所需要的奶粉、纸尿裤等。如果希望购买高档的香水、面霜这样一些更高级的化妆品,那么一年之内只要有一次离岛,他们就可以不限次数地随时到岛内的离岛免税店进行购买。在消博会期间,一家三口可以到展馆参观扫货,带回来一两件心仪的进口免税展品。另外,如果家人有需要,也可以到乐城医疗先行区利用“零关税”进口的相关医疗设备进行口腔检查或者治疗。通过这个例子大家可以看出,对于自贸港岛内居民,这4项政策相互补充、相互完善,共同构成了一个政策体系,针对消费方面。这也进一步突出体现了自贸港税收体系系统性的特征。
与此同时,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落地,也将为海南积累更多“零关税商品管理”的成熟经验,为自贸港未来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探索路径。总体而言,这项政策是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体系的又一次升级,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生动体现,也将切实提升岛内居民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谢谢!
廖宝祺:
谢谢周正先生的解答。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答记者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发布会后,各位记者朋友如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请与我们省新闻办工作人员联系,也请大家关注“海南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南省财政厅”等微信公众号,以及“海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平台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希望记者朋友们加大对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报道力度的同时,持续关心关注和报道好海南自贸港“零关税”系列政策的进展成效,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再次感谢各位发布人的详实介绍和解答,感谢记者朋友们的积极参会报道!
最后,让我们一起预祝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拟定于2月11日南方小年当天的开业马到成功,一起期待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在马年春节前就能享受到该政策红利,同样一起期待接下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能更多、更好惠及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