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6-07-06 15:12 来源: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打印

海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物业费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6年7月6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新闻发言人廖宝祺: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新闻发布会我们聚焦和关注今天正式出台的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海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政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该政策的相关情况,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世铭先生,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信息管理处处长吴勇先生,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取管理处处长韩锋女士。请他们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王世铭先生作主发布,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世铭:

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非常高兴有机会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政策的有关情况。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宗旨是保障缴存人的基本住房权益、解决群众各类住房的刚需问题。当前,国家层面持续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提质增效,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6年全国两会相继作出专项部署,明确提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当前,完善住房公积金多元化的使用场景,是我局深化改革、履职为民的重点工作。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广大缴存人热切诉求,切实解决群众日常居住生活痛点难点,我局结合海南自贸港民生保障实际,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新政。一方面顺应群众现实居住需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把物业费纳入提取使用范畴,为政策出台提供了有力支撑;另一方面,杭州、苏州、沈阳等20个城市已先行落地实施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相关政策,形成了成熟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我省物业费提取新政,核心内容是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名下的海南省内任意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这既是聚焦民生需求、优化服务举措的重要体现,也是有效减轻缴存人住房消费负担,让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真正惠及民生的具体实践。下面我从三方面介绍新政的特点:

第一方面是惠民纾困,有效缓解群众住房消费负担

我省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政策,核心出发点是回应民生关切,减轻广大缴存人生活负担。物业费是长期固定的刚性居住支出,贯穿房屋全使用周期,给普通居民带来持续性经济负担,也是近年来缴存人诉求最为集中的民生问题之一。此次新政落地后,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将闲置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转化为家庭可用资金,精准分摊家庭日常住房消费成本,有效减轻家庭年度生活开支压力,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细微处提升群众的幸福感与归属感,充分彰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生保障属性。

第二方面是拓面增效,丰富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

本次物业费提取政策出台,是我局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转变制度保障模式的突破性举措。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集中在购房、还贷、租房等大额住房消费领域,功能定位主要用于支持缴存人购置、租赁住房。现在,结合国家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要求以及海南自贸港民生发展需求,在传统使用场景范围的基础上新增提取支付物业费,推动住房公积金功能从支持“租购并举”,向覆盖居住全场景的“安居保障”转型升级。通过新增物业费提取业务,进一步丰富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使账户沉淀资金得以有效盘活,切实服务于缴存人日常居住的现实需要。不仅助力缴存人“买得起”,更着力保障“住得好”,推动住房公积金在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中释放更多民生红利。

第三方面是提质增效,构建极简高效办事体系

为最大化释放政策惠民效能,我局坚持便民利企服务原则,同步优化物业费提取业务办理模式,为缴存人提供极简、高效、省心的办事体验。在申报材料上,我局最大限度进行精简,只需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即可申请,联网可获取身份、婚姻信息的“零材料”办理;在办理渠道上,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依托“海易办”APP平台,职工可以24小时自主申办,线下可前往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同时,我局通过简化办理流程,真正实现业务办理“材料少、时限短、效率高”,让惠民政策落地见效,让政务服务更有温度。

住房公积金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巩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坚持以实干出政绩、为人民出政绩,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创新推出便民利民普惠政策,优化业务流程和服务举措,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帮助更多的缴存人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圆梦安居”,促进人才集聚和住房消费,助力海南自贸港高标准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最后,恳请各位媒体朋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解读本次新政,让更多的缴存人及时知晓政策和享受政策红利。再次感谢!

廖宝祺:

谢谢王世铭先生的介绍。接下来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提问前请记者朋友先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下面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


答记者问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新闻联播记者: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政策真的是一项利好政策。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该政策的办理流程、材料要件和提取时限?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取管理处处长韩锋: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落实政务服务“四减两免”工作原则,我局围绕这项新政策实行最大化的便民办理措施,办理流程、材料要件和提取时限都有明确清晰的规定。在办理时限上,一个自然年度内,缴存人任何一个月申请提取,都可以提取一年的物业费;在办理渠道上,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并行,缴存人可自行登录“海易办”APP、海南省政务服务网,足不出户在线提交申请;也可前往我省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所需材料以基础必备为主,包括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等,这些材料凡是能通过联网共享政务数据获取的,可实行“零材料”办理,无需缴存人手动提交,最大程度简化办事流程。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海南特区报记者:

关于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零材料”办理,可否再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信息管理处处长吴勇: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在省营商厅的统筹协调下,与资规、住建、民政、公安等多个部门建立了高效畅通的数据共享协同机制,依托省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丰富的数据资源体系,为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填表、“零材料”办理的便利化服务,这是我们落实“四减两免”工作要求、推行“减证便民”服务改革的具体举措。

我们充分利用房产信息、婚姻信息等与物业费有关的数据资源,不仅实现了房屋权属证明、结婚证、物业费缴交记录等办事材料免于提供,还将业务的审核要点转化为智能审批模型,实现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智能快办”,在大多数情形下,群众提交了业务以后,提取资金很快就能到账。

在大幅度提升业务便利性的同时,我们也非常注重业务安全方面的保障。一方面,通过规范的共享数据授权使用,网络安全保护等级测评和严格的系统保护措施等手段,保障职工个人信息安全,另一方面,通过智能审批模型、定期业务稽核等手段,确保业务合规、缴存人资金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以技术赋能服务创新,不断拓展“智能快办”服务范围,让更多缴存人享受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我想问一个网友们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年最高可以提取多少额度?

韩锋: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提升便民利民水平、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我省推行“小区登记+额度兜底”的提取模式,政策设计更贴合群众实际需求。物业费提取每年最高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物业费月收费标准(含公摊水电费等)×12个月”来计算,且家庭每年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0元。物业收费低于2元/㎡的,统一按2元/㎡核定;物业收费在2元/㎡—4元/㎡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按系统核查到的该小区实际收费标准核定;物业收费高于4元/㎡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按4元/㎡核定。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举三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李某的房屋建筑面积是120㎡,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是1.8元/㎡,系统将按2元/㎡核定,李某及其配偶一年可以提取的额度为120㎡×2元×12=2880元,即提取额为不超过2880元;第二个例子,张某的房屋建筑面积是100㎡,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是2.5元/㎡,系统则按核查到的实际收费标准核定,100㎡×2.5元×12=3000元,即提取的额度不超过3000元;第三个例子,陈某的房屋建筑面积是300㎡,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是4.5元/㎡,系统则按4元/㎡核定,300㎡×4元×12=14400元,但是受最高提取额度限制,陈某及其配偶一年可以提取的额度不超过10000元。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

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应该如何办理物业费提取,可以详细说明一下吗?

韩锋: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本次物业费提取政策,优化了原有的“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的条件。新政规定,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申请提取物业费后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需大于该笔贷款3个月的计划还款额之和。意思是允许缴存人在账户余额足够偿还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举个例子,李某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该笔贷款月还款额为3000元,那么李某及其配偶的账户余额合计需留足9000元。假设李某及其配偶的账户余额之和为11000元,那么超过9000元的部分可申请提取用于支付物业费,即可提取额度不超过2000元。

此项政策兼顾贷款风险防控与民生保障需求,在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对接缴存人日常住房消费需求,让住房公积金惠民红利更好惠及广大缴存群众。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海南日报记者:

我想提问一些关于政策方面的细节问题,比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一年可以申请提取几次物业费?缴存人家庭名下有多套房产的如何申请办理?对自建房等情形是否可以申请办理等问题,具体有什么规定呢?

王世铭: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您提到的物业费提取的频次、多套房认定以及自建房是否可以提取都是缴存人关注较多的重点问题,下面我结合物业费提取新政相关规定进行说明。

本次出台的物业费提取政策以保障缴存人自住刚需为核心,设置了清晰规范的提取条件。在提取频次上,政策明确每名缴存人每年只能办理一次物业费提取业务,可结合自身物业费缴费周期、支出情况、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统筹安排申请时间。针对缴存人家庭名下持有多套住房的情况,实行“一户一套”提取规则,只能选取一套自住住房提交提取申请,缴存人可优先选择物业费支出金额更高的自住房屋办理。对于自建房这类房屋,因不存在物业服务费缴纳相关支出,不符合物业费提取适用条件,暂不纳入本次提取范围。后续我局将结合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适时优化和调整。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廖宝祺:

谢谢王世铭先生的解答。各位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吗?如果没有,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答记者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发布会后,各位记者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欢迎与我们省新闻办的工作人员联系,也请大家关注“海南发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等微信公众号,以及“海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平台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够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省住房公积金工作,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本场新闻发布会及后续的宣传报道,共同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助力群众住有所居、安居宜居。

最后,再次感谢3位发布人的详细介绍,同时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积极参与。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下面我再作个预告:接下来上午10点整省新闻办将在这里继续举办2026年国际武联第四届武术套路世界杯赛前新闻发布会。请大家稍事休息,稍后继续参加第二场新闻发布会。我们一会儿见,谢谢各位!


(编辑:梁其宜、张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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