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达957.58万人
发布时间:2026-08-06 10:30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打印
8月5日,“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四场)——兜牢医保民生底线专场在海口举行。海南日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7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达957.58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截至7月底,职工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省参保904.9万人,已有6500余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护理服务。
据悉,我省率先在全国以省为单位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连续两年将“新生儿免费参加城乡医保”纳入省级民生实事,持续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不断优化门诊慢特病服务管理,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精准落实困难群体政策帮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医保基金运行更加安全可持续。省医保局多措并举,统筹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烦问题,医保民生保障的质效持续提升。
全省全面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参保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报销额度。截至7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达957.58万人,其中职工参保273.41万人,居民参保684.17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上半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职工和居民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均达到国家要求的安全级别。
全省同步推行职工和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截至7月底,全省参保904.9万人,已有6500余名重度失能人员享受护理服务。持续推进新生儿免费参保民生实事,截至7月底,财政代缴5012万元,已累计惠及12.53万名新生儿。落实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政策,今年累计资助23.91万人参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对其经基本医保、大额补助或大病保险报销后的自付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有效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我省构建了覆盖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的多层次费用保障体系,并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的等级设置了差异化的报销比例。职工与居民在一级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70%,住院最高可达90%;职工住院年度最高保障额度为56万元,居民住院年度最高保障额度为45万元。我省统一了职工和居民门诊慢特病57个病种的管理,并将24个一类病种的认定与诊疗权限下放到一级医疗机构,最大程度便利群众就医。
生育保险对政策范围内分娩费用实行100%报销,按规定为参保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最高可报销1000元。参保女性居民的分娩合规费用纳入住院报销,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普通门诊报销。为支持优生优育,我省将辅助生殖和分娩镇痛等15个项目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上半年,生育报销共计1.92万人次,其中部分产妇已实现了个人零自付。
全面执行2025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医保药品总数达3253种,让更多好药、新药惠及参保人。通过“以量换价”,药品和耗材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同时,集采严格要求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确保“降价不降质”。目前,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品种累计分别达1454种和174种,覆盖了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临床常用高值耗材。上半年,全省使用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惠及群众97.41万人次,医保基金支出3.37亿元。这表明,集采改革不仅切实降低了药品耗材价格,还将更多优质新药送到群众身边,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成了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
海南在全国率先推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医药货款,把省采购平台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结算范围,企业回款周期压缩到30天以内。截至上半年,已累计直接支付83亿元,推动全省医药产业从低价竞争、营销竞争,加速转向质量竞争、创新竞争。
强化医保待遇政策倾斜,助推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在报销政策上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还在支付方式改革中设置了基层病种和中医优势病种,实现同病同价,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为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将签约家庭医生的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让家庭医生真正成为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