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将从4方面构建海南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

发布时间:2026-09-02 22:13 来源: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 打印

生态环境保护是海南的立省之本。在9月2日举办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直层面第十六场)——《海南省“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下称“《规划》”)专场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小山表示,省生态环境厅将从4方面开展工作,以优化提升环境信用评价体系为核心,着力构建更加科学、精准、高效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体系。

9月2日,《海南省“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专场。记者 李昊 摄

一是持续优化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分类施策更加精准。现行环境信用评价对各类企业采用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十五五”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将围绕不同行业监管需求和监管重点,分类设置差异化的评价指标和权重,使评价结果更真实地反映企业实际环境表现。

二是持续扩大评价对象范围,推进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全覆盖。在现有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将逐步将评价对象从污染防治领域向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等领域拓展。同时,探索将生态环境等领域重点职业人群纳入信用管理,推动信用监管从“对企”向“对企对人”相结合延伸。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制度,做到惩戒与激励并重。

三是持续完善评价流程,提升智能化水平。“十五五”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探索动态评价机制,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动评价从“年度定期评价”向“动态实时评价”转变,提升环境信用评价的数字化治理能力,实现评价过程更加智能、高效。

四是持续拓展评价结果运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十五五”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深化扩大结果运用场景,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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