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房住到住好房,海南建筑业新政干货来了
发布时间:2026-10-20 21:52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打印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20日消息(记者 谭琦)10月20日,记者从“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专场获悉,该措施围绕强化产业引领、优化企业服务、赋能城市更新、健全要素保障四大板块,推动海南建筑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强化产业引领方面,《若干措施》将推动智能建造发展置于突出位置。智能建造贯穿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简单来说,就是将工地上‘危险、繁重、脏乱’的工作,通过机器替代人员,通过工厂制造,替代大量在现场完成的作业。”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王博介绍,自2027年1月1日起,政府投资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将率先开展智能建造应用;在前两批58个项目试点基础上,继续推进智能建造试点提质扩面。同时,对应用智能建造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3%的容积率奖励。
围绕“好房子”建设,《若干措施》提出依托标准体系引领,重点推广模块化建筑、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推动全省住宅品质梯次提升,实现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总规划师林芳俊介绍,将“好房子”建设要求纳入新增用地规划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应用智能建造、模块化建筑及按照“好房子”要求建设的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的容积率奖励,多项奖励叠加时上限控制在6%。
在优化企业服务、减轻经营负担方面,《若干措施》推出一揽子务实举措。省营商环境建设厅二级巡视员廖罗喜表示,将推行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免罚”机制,对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同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风险较低的企业合理减少检查频次。在联合验收环节,推行一对一验前指导、并联协同办理和城建档案告知承诺制,一般建设项目联合勘验原则上在15日内完成并出具验收意见。
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冷云冬介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信用分级激励,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可享受70%—90%保证金减免,连续3年未发生的可全额免存。
赋能城市更新是《若干措施》的另一重点板块。政策鼓励建设工程企业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参与城市更新项目,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改造、原拆原建,支持城镇危旧房改造项目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适度增加建筑面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总规划师林芳俊介绍,该厅正在制定清单化措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建设充电桩、无障碍设施及文体场地等民生项目可豁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建社区卫生站、托育机构、文化场馆等公共服务用房享受不计容积率奖励。
在要素保障方面,《若干措施》从金融担保、财政贴息、科研创新等角度强化配套,对认定的标志性应用场景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并以“揭榜挂帅”机制带动关键技术攻关。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副处长唐俏瑜介绍,已从技改、创新培育等方面依法依规兑现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奖补资金累计超1.3亿元,重点支持临高金牌港开发区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